1.电源改造。10KV以下、住户户表(含)以上的外电网扩容改造投资,由市级全额负责。户表以下、取暖设备以上电源线路改造由镇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规范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按每户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改电户承担,镇村可根据情况适当给予部分补贴。户表以上线路改造占地由镇负责协调解决,区按每根线杆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镇承担。 2.电采暖设备补贴。整村实施取暖“煤改电”的农村住户安装空气源热泵,按有效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采用碳晶墙暖、电热板、电地暖、电加热水储能、蓄能式电暖器等其他技术先进的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2/3进行补贴。电取暖设备补贴金额每户不**过2.4万元。 3.电价补贴。在实施取暖“煤改电”的村执行峰谷电价政策,低谷电价时段为21:00至次日6:00。在低谷时段电价享受0.3元/度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不**过1万度,享受峰谷电价政策和市区电价补贴**取暖季(11月1日至3月31日)。 赵文文 壹叁叁 叁叁壹柒 壹伍伍壹